2020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颁布10周年。佛山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建设,大胆探索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工作扎实、举措得力、质效斐然,得到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高度肯定。
佛山市企业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基层一线,在禅城区司法局、禅城区发改局的指导下,2020年进行了系列工作安排,取得佛山企业的广泛认可。
一、 发动产业园推进信用调解服务
深入与佛山多个产业园负责人沟通,分析企业痛点难点,宣传信用调解暖企服务。园区积极配合,并向进驻企业派发“信易收”宣传单张,共建和谐产业园区。
二、外市职能部门来会调研
肇庆市发改局、四会市发改局、宁夏回族自治区金融局、商丘政协委员来会调研交流,对佛山“人民调解+信用建设”进行深入探讨。
三、规范工作定标准
针对“信用调解”佛山经验,2020年举办第二届第二次专家研讨会议,落实信用调解工作规范,出台《企业信用调解工作规范》团体标准。
四、发动社会力量
向社会招募兼职人民调解员25名,并进行了专业培训,负责向社会传播佛山人民调解工作;举办佛山百名秘书长信用活动,发动佛山百个社会组织将佛山信用调解服务输送给会员,并建立首批15家佛山市企业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商会工作站。
五、信用调解促进信用建设
分析失败案例,总结有代表性问题,向社会发出提示宣传;帮助当事人提升信用风险管理能力,将销售风险化解在售前。
佛山“信用调解”暖企服务激活市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