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禅城某广告公司通过参加禅城区委政法委市域社会治理创新项目大赛资助的信用调解师培训课程后,对自身企业信用业务开始了严格风险把控。将不同欠款时长的客户风险进行了分类:逾期30天为低风险预警;逾期60天为中风险预警;逾期90天以上为高风险预警。经梳理,禅城某广告公司对一个逾期超过1年时间,金额高达348万元的客户感到特别揪心。为此禅城某广告公司对该客户加紧了催款程序,但对方一直以回避的态度面对问题。无奈之下,2023年3月7日,禅城某广告公司启动“人民调解+信用建设”诉前调解机制。
【调解过程】
申请人禅城某广告公司提出诉求,一方面不能影响合作关系;二方面要求客户能给到明确的还款时间。
考虑到本案金额大,逾期时间较长,调解员接到案件后,组织律师专家、信用专家成立专案研究小组,展开调解行动方案设计。根据《企业信用调解工作规范》程序,调解员主动联系了深圳某传媒公司总经理王某某,王某某接到调解员电话后,第一时间表现得很不高兴,提出走起诉程序来解决问题。考虑到一旦起诉,双方企业将会在信用档案中留下痕迹,可能导致双方融资受限,于是调解员通过禅城某广告公司负责人,找到了深圳某传媒公司的董事长,蔡某某。蔡某某与王某某是一样的态度,并不乐意接受调解,又是提出用起诉来解决问题!调解员表明了中立的立场,告诉蔡某某不积极面对问题将会产生的后果:“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恶意拖欠货款是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对失信行为作出处理和评价基础上,通过信息共享,采取联合惩戒;意见提出支持征信机构采集严重失信行为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蔡某某听完调解员的政策宣导后,情绪缓和了,调解员紧接着问:“难度你企业的信用记录真的不值得关爱吗?到时融资受限怎么办?”经一片刻沉默后,蔡某某已不再坚持走诉讼程序,而是让调解员与企业法务部联系。
企业负责人态度的转变,让案件有了转机。调解员与深圳市某传媒公司法务部某律师联系上后,从该律师口中得知,企业并不真的希望走诉讼程序,只是企业在这3年疫情里,资金压力太大,走诉讼程序或许可以争取点时间变现。当然这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调解结果】
通过与深圳市某传媒公司法务部某律师沟通后,案件得到进一步推进,禅城某广告公司提出每月期望收款额度,某律师也将企业实际困难提出来,希望双方通过调解将纠纷化解。经过多次沟通后,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以每月按30万元额度支付。从信调委接案的第15日,禅城某广告公司收到了第一笔款项!
【案例点评】
调解过程中,被申请方接到调解员来电时往往会产生一定的负面情绪。调解员做到中立、公正、第三方角色显得特别重要。同时正确的政策宣导为被申请方提供正向的思路指引,降低当事人因情绪导致错误选择而产生的不必要成本,同时有利于促进案件正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