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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6年佛山市社会组织加强自律与诚信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6-06-07 11:16:00

佛山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6年佛山市社会组织加强自律与诚信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级各社会组织:

     现将《2016年佛山市社会组织加强自律与诚信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实施过程及时向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反馈情况。

 

 

 

 

                                                                                                                      佛山市民政局

                                                                                                                       2016年5月20日

 

 

2016年佛山市社会组织加强自律

与诚信建设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根据佛山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2016年佛山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和《2016年佛山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重点项目》(佛市建统办字〔2016〕3号),佛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2016年佛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和《2016年佛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项目》(佛社信办〔2016〕7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扎实推进市场监管体系,现制定《2016年佛山市社会组织加强自律与诚信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任务,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的自律与诚信建设,从源头上防止社会组织活动中可能发生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和可能滋生的腐败现象,加快整合社会组织的信用信息,推动社会组织信息公开,继续推进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脱钩,提高运作透明度和诚信度。

二、工作内容

(一)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的去行政化工作

根据《市民政局关于深化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方案》(佛民民〔2016〕41号)的要求,巩固前期去行政化的工作,进一步深化我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和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现职及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业协会商会兼职的必须退出;退(离)休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业协会商会中兼职的,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按要求履行审批手续的相关要求。保证行业协会商会在人员上和行政机关脱钩。

(二)健全和完善行业自律监管机制

1.各行业性协会商会应建立健全本行业的自律监管机制,包括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并在协会官网公布。严格按照制定的规范、公约和道德准则,监督本行业的经营行为,严厉查处违规行为,加大对本行业的信用记录的记录审查力度。各行业协会商会的行业自律监管机制的完成情况,将被作为公共财政扶持、购买服务和经费资助审批等方面的参考依据。

2.大力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建立会员信用信息档案,并将会员信用记录及协会的信用承诺书公开披露。

(三)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1.通过完善信用信息征集、存储、共享与应用等环节,完成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平台建设。   

2.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时必须建立社会组织十项内部制度,以及公众投诉制度、诚信制度等,形成对社会组织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在每年社会组织年检中,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需要提交包括:登记证书、经会员大会讨论通过的会费及其它收费标准、年度活动事项、年度工作报告(包含财务报告)等信息,并在佛山市社会组织信息网公开披露。

(四)加大对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监管、宣传力度

1.对已经登记的行业协会进行检查,并对一些名存实亡或存在严重问题的社会组织,予以警告或注销撤销处理。

2.社会团体必须严格按照民政部、财政部等部委《关于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7〕167号)文件精神,规范各种收费行为(主要包括会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捐赠收入等),坚持标准合理、公开的原则,并如实开具票据。

3.获得佛山市市级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的社会组织,必须严格遵照《佛山市市级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进行严格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项目实施。

4.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业性协会商会兼职情况进行排查,确保按时完成脱钩工作。

5.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自律自律能力建设工作,开展 “党群活动中心示范点”“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自觉守法诚信经营意识。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协会商会和会员责任、狠抓落实

各行业协会商会结合本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行业2016年自律与诚信建设工作方案,根据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明确责任主体,确保工作实效;以工作要点开展活动,全面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维护行业良好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对行业协会商会加强指导、强化检查

各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按照方案要求作出本行业方案并依此开展工作,在工作中遇到问题可及时反映,要加强对会员的指导和问题的解决,共同有效完成有关工作任务;市民政局对各市级行业协会商会开展的自律与诚信建设工作,依据相关要求,进行监督和指导,对自律与诚信建设制度化活动开展不力、社会各界反映问题较多、综合评价差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重点检查和约谈,并限期整改,对于工作中有出色表现和成效的,将被作为等级评估和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评选的参考依据。

(三)向社会公众扩大宣传、促进社会监督

各行业协会商会可利用互联网+这种新形态,通过多元化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特色服务活动,增强本行业和公众对自律与诚信建设工作的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将自律与诚信建设工作的成果更好地向公众展示;对于一些社会各界反映问题较多、信誉度不好、有违规行为的从业者可以通过媒体平台将监督处理的过程和结果进行公布,营造优良信用环境,促进社会健康发展。

 

抄送:市两建办、各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市级各社会

组织业务指导(主管)单位。 

佛山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6年5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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