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信息修复≠征信修复,二者概念、适用范围和适用主体均不相同。
信用信息修复定义及范围:信用信息修复,是信用主体在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履行法定义务后,由相关部门依规终止失信信息公示、停止信息共享使用,并依法解除失信惩戒的合规行为。其修复对象为全国及地方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内,对主体信用产生负面影响的失信信息,包含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及其他各类失信记录,主要适用于企业主体。

征信修复定义及范围:大众熟知的个人征信报告,由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客观记录个人借贷履约、合同执行、遵纪守法等信用行为。个人对征信报告存在异议时,仅可通过异议申请、投诉、诉讼等正规渠道核实更正,除了之前(2026年3月31前)央行实行“一 次性信用修复”政策:针对逾期发生在 2020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且单笔逾期本金不超过 1 万元。满足在 2026 年 3 月 31 日前还清欠款,征信系统会自动处理,不予展示该笔逾期(相当于自动“修复”)外,再没有出现征信逾期可修复的说法。

若有相关疑问,可致电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人民银行佛山分行征信科,或我会秘书处咨询,联系电话:8206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