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会员创先争优,进一步调动全体会员参与促进会工作和活动的积极性,增强促进会凝聚力和影响力,根据《佛山市企业征信建设促进会优秀会员评价标准》及相关管理办法,经协会秘书处提名、理事会审议通过,佛山市企业征信建设促进会决定,授予以下59家会员单位 “优秀会员单位” 称号(名单附后)。
佛山市企业征信建设促进会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