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第二届信用服务经验交流会议暨佛山市第四届百名秘书长信用活动在佛山希尔顿酒店隆重举行。这是佛山首次举办的全国性信用盛会,吸引了来自全国近50个地方市、100个佛山商协会的代表参加。
今年是佛山市企业征信建设促进会推广“信用调解”机制的第八个年头。在这八年中,全国超过50个地方市采纳了佛山的模式。作为项目的发源地,调解员在实施信用调解中的核心工作是什么?这成为了与会者关注的焦点。
佛山市企业征信建设促进会何爱玉秘书长指出:“外界可能认为我们只是在信用的名义下进行调解工作,但业内人士都知道,我们是通过调解来推动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她的话语揭示了信用调解的真正意义。
在信用管理领域,企业信用风险管理主要涉及应收账款的风险控制。因此,“企业信用纠纷”主要指的是应收账款的争议。企业应收账款管理包括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的风险管理。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缺乏有效的应收账款风险管理方法。这一方面是因为市场上缺乏专业的信用管理服务机构;另一方面,企业对应收账款管理不够重视,往往等到问题出现后才寻求解决方案,导致应收账款规模不断扩大,严重影响企业的资金流动性。
何爱玉秘书长进一步解释说:“在调解过程中,我们将应收账款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理念融入调解的每一个环节。通过调解前的信用分析与评估,调解中的信用监管、救济和教育,以及调解后的信用制度建设、修复和惩戒,我们提供全周期的信用服务,以沉浸式的服务体验帮助双方当事人提升信用管理能力。”她强调,在调解过程的中,特别是在调解中的信用救济机制,全息了调解员真正做到中立第三方角色!因此,超过98%的当事人都接受了信用调解服务,这就是信用调解的核心价值和魅力所在。“信用管理师在执行信用调解工作时,具有明显的专业优势。”何爱玉补充道。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截至2023年12月底,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应收账款规模已达23.72万亿元,而到今年6月,这一数字已增至24.75万亿元。面对如此庞大的规模,作为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我们应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包括专家智库,倾听他们的专业建议,避免走弯路;同时,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和汇报工作,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以更轻松地推进工作;此外,还要团结商协会的力量。只有这样,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价值才能得到充分发挥。